(非重点)乐清市银溪水库工程施工图设计乐清市银溪水库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Y3300000020000231001001]招标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5-24
浏览次数:
字号:[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3300000020000231001

乐清市银溪水库工程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项字〔2024〕111 号文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Ⅲ等工程,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乐成街道,计划于2029年建成。项目业主为乐清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乐清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浦银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乐清市银溪水库工程正常蓄水位224.00米,水库总库容1368万立方米,防洪库容333万立方米,兴利库容1029万立方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拦河坝,坝型为混凝土拱坝,坝顶高程235.00米,最大坝高113米新建泄水建筑物,由泄洪表孔和泄洪中孔组成,泄洪表孔采用由闸门控制的开敞式溢流堰,净宽2x5米新建引(放)水建筑物,采用分层取水口,接引(放)水隧洞至坝后放水阀室新建道路,由上坝道路、右岸巡检道路和管理房连接道路组成,总长约3.1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标准新建管理房,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库岸及下游防护,对库岸及下游(包括十八玍库区)进行综合防护,坝体下游新建二道坝改建十八玍水库溢洪道环库道路绿化,面积1.08万平方米库区环境提升,面积13.60万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拦河坝、泄水建筑物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设计、校核洪水标准分别为100年一遇和1000年一遇(放)水建筑物、下游防护工程级别为3级;十八玍水库改建溢洪道建筑物级别为4级。可研阶段工程估算120587万元,其中工程部分一至四项估算74652.89万元独立费用11399.81万元、基本预备费6023.69万元。工程施工总工期为48个月。 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乐清市银溪水库工程施工图设计(含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的现场设代)施工期补充地质勘察、施工期地质服务建设期信息化专题等本次招标 估算造价/概算投资       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以下①、②项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本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⑤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单位以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2018年1月1日(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施工图设计以施工图审查意见(报告)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坝高(或最大坝高)80米及以上的新建中型及以上水库工程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注: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相应设计业绩(业绩中的设计工作应由本次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自行承担,如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的还需提供相应业绩的业主出具的业主证明材料或相应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但不接受分包合同业绩。【(1)初步设计业绩证明材料:①相应设计业绩的合同,②相应设计业绩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①、②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设计合同与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的内容有不一致的,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载明的内容为准。(2)施工图设计业绩证明材料:①相应设计业绩的合同,②相应设计业绩的施工图审查意见(报告);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设计合同与项目施工图审查意见(报告)中的内容有不一致的,以项目施工图审查意见(报告)中载明的内容为准。(3)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2、/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不得有因浙江省重点工程招投标违法被行政处罚累计两次及以上的情况;

3、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      2024年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gzy.zj.gov.cn/TPBidder/”。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未取得省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省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     16:30。招标人将于2024年      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gzy.zj.gov.cn/TPBidder/)。

3、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ztb.zjpubservice.com:8586/BidOpeningNew/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ztb.zjpubservice.com:8586/BidOpeningNew/。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1.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文件下载@                       @补充文件下载@

    招标人地址:乐清市总部经济园318

    联系人:陈先生(招标人)、钱先生(代理)

    联系电话:0577-62523011 (招标人),0577-61662936(代理)

     

    招标人:乐清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浦银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正文20240524154211.pdf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