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苕溪(德清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2标施工2标[E3300000007000947003001]招标文件公示 | |||||||||||||||||||||||||||||||||||||||||||||||
发布时间:
2024-04-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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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苕溪(德清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施工2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东苕溪(德清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3﹞146号批准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德清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德清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澄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2标施工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概况: 东苕溪(德清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位于德清县东苕溪干流右岸及支流阜溪右岸。工程任务以防洪排涝为主,兼顾改善水生态环境。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提标加固东苕溪干流右岸堤防19.38公里(其中西险大塘5.92公里、导流东大堤13.46公里)、阜溪右岸堤防8.92公里;(2)拆除现有城南排涝站,移址重建新城南闸站,水闸1孔×8米,泵站设计排涝流量10立方米/秒,具备生态应急配水能力;(3)原规模提升改造德清大闸、朱家角闸、信谊闸、市元头闸、洛舍闸、横塘桥闸、华丰闸、裕丰闸、王子头闸等9座水闸及城西排涝站1座;拆除扩建现城南排涝站防汛仓库至2000平方米,配套建设管理用房1000平方米;(4)新建亲水节点8处,面积约98810平方米(包括便民服务点8处、生态停车场3处,绿化、园路及铺装场地等);结合堤顶车行道路建设绿道(约28.3公里)及堤防亮化提升等。 工程等别为I 等。西险大塘堤防级别提高至1 级,导流东大堤堤防级别维持1 级不变,设计洪水标准提高至200 年一遇;阜溪右岸堤防级别提高至2 级,设计洪水标准提高至50 年一遇。西险大塘沿线新城南闸站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 级,德清大闸主要建筑物级别提高至1 级;导流东大堤沿线朱家角闸、信谊闸、市元头闸、洛舍闸主要建筑物级别维持1 级不变,设计洪水标准提高至200 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提高至300 年一遇;阜溪右岸沿线横塘桥闸、城西排涝站、华丰闸、裕丰闸、王子头闸主要建筑物级别提高至2 级,设计洪水标准提高至50 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提高至200 年一遇。区域排涝标准为20 年一遇24 小时降雨一日排出,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144343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 东苕溪(德清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2标(主要建设内容为西险大塘余杭界~乾元水厂4.2km,导流东大堤13.46km,以及沿线交叉建筑物(含德清大闸,城南闸站重建土建、设备、安装等),堤防总长17.66km)的全部建筑工程(含专项提升工程,不含涉铁路段)、金属结构设备制作及安装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等,以及为实施上述工程所需的措施项目及其他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内堤防和闸站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相应概算投资约65900万元,计划工期730个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 (2)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4)/。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 年 月 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____;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 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 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为准,业绩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①联合体: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如工程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2项及以上资质要求时,不得排斥联合体投标人。 ②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③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和标段概算投资在0.5~1亿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以及标段概算投资在0.5~1亿元且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且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其他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④ 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至少需要3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5~1亿元的项目至少需要2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5亿元以下的项目至少需要1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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