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第JJG01标段[E3300000007000664002001]招标文件公示 | |||||||||||||||||||||
发布时间: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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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竣(交)工质量评定试验检测第JJG01标段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3】255号文批准建设,实施机构为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招标人为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项目法人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苏浙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交)工质量评定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gzy.zj.gov.cn/ztb)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申苏浙皖高速公路(G50上海至重庆高速公路)浙江段全长88.226公里,于2006年10月30日通车,一期路段双向六车道(60.886公里),二期路段双向四车道(27.34公里) ,共有7个互通收费站,2对服务区,设计速度 100 公里/ 小时。本项目是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改扩建起点位于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水角村附近,既有申苏浙皖高速长兴西互通,起点桩号K170+340(采用老路运营桩号),路线自东往西,经林城镇北部设有林城互通连接鼎兴中路(双车道,城市次干路),并设置林城互通连接线(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衔接G318国道,于林城镇西部阳光村附近设有长兴服务区,路线继续向西,经泗安镇东北侧与S14杭长高速十字交叉设有泗安枢纽,路线沿泗安镇区北侧行进,于五里亭村附近下穿三界线(二级公路),经泗安镇区西北侧设有泗安互通连接泗安镇区,经泗安水库北侧高瓜塘村附近下穿G318,经金塘,于东湾南侧设长合互通沟通G318(G235)国道,继续前行,经泗安镇110kv光伏发电站,终点位于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界牌村、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泗安镇石头冲村附近,即申苏浙皖高速公路两省管养及收费里程分界处,终点桩号K199+210.576,顺接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安徽段广德段线位,根据浙皖两省省界协议,省界安徽段插花地纳入本项目实施。路线全长约28.871km。本项目主线拼宽、新建桥梁约 1366 米/24 座(含互通区主线桥),其中大桥约 461 米/3 座,中、小桥约 905 米/21 座;改建分离立交、天桥、匝道桥约 3224 米/22 座;改建枢纽互通 1 处,改建一般互通 3 处,新建互通 1 处;改扩建服务区 1 处,匝道收费站 4 处(改建 3 处、新建 1 处);主线桥梁共24座,其中直接拼宽8座,拆除老桥并新建桥梁4座(桥改桥)、老桥顶升5座、拆除老桥盖梁并更换梁板7座。以及配置必要的交通辅助管理用房和设施。同步建设林城互通连接线长约 3.688 公里,设桥梁约 285 米/2 座。概算总投资约43.94亿元,建安费约28.39亿元,计划工期36个月。//2.1.2技术标准//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120 公里/ 小时,路基宽度 42 米;林城互通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1.5 米。新建桥梁、拆除重建桥梁和拼接新建部分满足现行设计标准“公路-Ⅰ级”;直接利用的原有桥梁满足原设计标准;拼接加宽利用原有桥梁部分,除满足原设计标准外,其极限承载能力应满足现行设计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2 主要结构形式:原位改造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 1 处(泗安枢纽),原位改扩建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 3 处(长兴西互通、林城互通、泗安互通),新建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长合互通),互通收费站 4 处(原位改扩建3处、新建 1 处),原位改扩建服务区 1 处(长兴服务区),以及配置必要的交通辅助管理用房和设施等。 2.3 试验检测服务期:合同签订至所有试验检测报告提交并通过相关评定或评审止。预计服务期52个月(暂定1566日历天),其中试验检测工期2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招标范围: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竣(交)工质量评定第JJG01标段试验检测,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起点桩号K170+340至终点桩号K199+210.576及林城互通连接线3.688公里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保、房建、机电等的竣(交)工质量评定试验检测工作,出具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报告、桥梁荷载试验报告,并配合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检测参数及频率按《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浙交【2019】184号)等文件执行。具体检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表。 2.5 试验检测标段划分:设1个检测标段,即第JJG0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名称和等级应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中的相应机构名称和等级完全一致。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承担本项目竣(交)工质量评定试验检测的检测机构不得同时接受该项目建设、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质量检测委托。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zj.gov.cn/ztb),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月 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4年 月 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与下面三行作为选项选择)。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9:3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gzy.zj.gov.cn/ztb)。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gzy.zj.gov.cn/ztb)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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