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土建施工第TJ02[E3300000007000625002002]招标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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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项目名称)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浙发改项字〔2023〕269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许〔2023〕    号文批复(批复机关及文号)。项目业主为浙江丽水义龙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浙江丽水义龙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tb.ggzy.zj.gov.cn/)招标代理机构为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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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以下简称“本项目”)主线起于牛头山金华与丽水交界处,遂昌濂竹乡牛头山隧道,起点桩号YK105+203(左线桩号ZK105+251),顺接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金华段)终点。沿线途经遂昌县濂竹乡,松阳县赤寿乡、古市镇、樟溪乡、斋坛乡、叶村乡、竹源乡、大东坝镇、安民乡,龙泉市道太乡、龙渊街道、西街街道,终于龙泉市兰巨乡上淤村附近G25丽龙庆高速公路上,距离龙泉南互通西侧约1.9公里处,终点设上淤枢纽接G25丽龙庆高速公路,终点桩号K198+208,主线路线全长约93.051公里(含主线K126+758.337~K132+660.841龙丽高速共线段长约5.90公里),其中遂昌段长约8.088公里,松阳段长约43.835公里(含共线段长5.90公里),龙泉长约41.128公里。断链分别为右线K105+298=K105+203(长链:95.000m),左线ZK105+343=ZK105+251(长链:92.000m);K132+660.841=K132+649.705(长链:11.136m);右线K160+660=K160+624.864(长链:35.136m),左线ZK160+650=ZK160+609.141(长链:40.859m)。其中上跨已建衢宁铁路段(左幅桥梁ZK147+785.9~ZK148+604.1,右幅YK147+795.9~YK148+694.1)长约858.2米,下穿在建衢丽铁路段(左幅桥梁ZK133+936.3~ZK133+997.1,右幅U槽YK133+935.1~YK133+995.9)长约60.8米,该两段(以下简称“铁路代建段”)由铁路部门代建实施。本项目主线共设桥梁约15470.44m/58座(含互通主线桥,不含铁路代建桥),其中特大桥3534.86m/2座,大桥10719.48m/29座,中小桥1216.1m/28座;隧道约52826.5m/14.5座(左右洞平均长,下同),其中特长隧道约43101.5m/7.5座(含与金华段共建的0.5座牛头山隧道),长隧道约8210.5m/4座,中隧道约824m/1座,短隧道约690.5m/2座;互通式立交9处,其中枢纽互通3处(斋坛枢纽、叶村枢纽、上淤枢纽),一般互通6处(濂竹互通、松阳西互通、大东坝互通、道太互通、龙泉北互通、宏山互通);服务区2处(新建龙泉服务区1处、改建松阳服务区1处),收费站7处(濂竹、松阳西、斋坛、大东坝、道太、龙泉北、宏山),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站5处,以及必要的配套管理用房和设施。同步建设遂昌濂竹互通连接线1条长约6.4公里,连接线共设中小桥约595.96m/10座;隧道约2987m/3座,其中长隧道约2140m/1座(大岭头隧道)、中隧道约625m/1座(叶油隧道)、短隧道约222m/1座(龙岩头隧道)等。项目总投资约2164127万元,建安费约1453718万元。2.2技术标准:本工程主线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1—2014)规定的高速公路,全线按全封闭、全立交标准设计。其中主线新建段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6.0米,分离式路基宽度2×13.0米;主线K126+758.337~K132+660.841段为龙丽高速共线段,龙丽高速原路基宽度为24.5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100km/h,本次双侧拓宽为六车道,路基宽度33.5米,双侧各拓宽4.5米。其中,松阳服务区与叶村枢纽因间距较近,两者采用辅助车道连接形成复合式立交,双侧拼宽为八车道,路基宽度41米,双侧各拓宽8.25米。濂竹互通连接线采用双向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2.0米。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土建施工招标设8个标段,即第TJ01~TJ08标段:第TJ02标段:(1)本项目主线K112+440~K125+915段长约13.475公里的路基、桥梁(含伸缩缝安装)、涵洞、隧道(含高位水池,不含隧道机电)、改路改河改渠(含改路路面)等的实施、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2)标段范围内房建工程范围内场地的填筑(或开挖)与平整(填筑或开挖至±0.000标高)等。主要结构物包括:特大桥约2432.12m/1座(卯山高架2号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T梁+钢混组合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Y型墩、框架墩、柱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大桥约1521.48m/3座(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T梁、钢混组合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高桩承台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中桥约216.16m/4座(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T梁或矮T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高桩承台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特长隧道约3642.5m/1座(黄山头隧道)、长隧道约791.5m/0.5座(主线大岭头隧道1444m,本标段右洞实施约799m、左洞实施约784m)、松阳西互通1处(桥梁约860.48m/3座,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T梁、矮T梁、钢混组合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薄壁墩、高桩承台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等。本标段对应的概算建安费约12.86亿元。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095个日历天(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技术标准、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主要结构形式、概算造价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有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所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为AA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

3.3 投标人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2]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其他要求:(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第3.3款修改为: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当期及上一期信用评价结果均为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他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①土建、交安、机电多个标段同时招标时适用。在《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从业主体信用评价管理细则》施行且发布首次信用评价结果后,本条修改为: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当期及上一期均为AA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②房建等投标人未参加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招标时适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附录1

财务要求:见附录2

业绩要求:见附录3

信誉要求:见附录4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见附录5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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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委托浙江省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电子收付平台(以下简称保证金平台)统一收付,具体操作见“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日有效的信用等级为准),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专业: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AA级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50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或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

1.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

专户名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一:工行杭州庆春路支行

专户账号:1202020229900500202

开户银行二:中信银行杭州凤起支行

专户账号:8110801013201676034

开户银行三: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专户账号:571913505610206

注:银行转账形式缴存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2.银行保函: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登录“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业务系统”办理的银行保函,且担保金额不得少于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自出函之日起一年。

3.投标保证保险: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登录“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业务系统”购买投标保证保险,且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绝对免赔率为0,保险期间为:自投标保证保险出单次日起一年。

4.保证金联保:省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

5、若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缴存的,均须在上述平台线上办理,不接受线下纸质保函或扫描件。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22:00(北京时间)前足额将投标保证金缴存至省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并与投标项目(标段)关联成功,否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咨询电话:

工商银行:0571-8725037887255239

中信银行:转账0571-8972815089728152保函0571-864396604006998085

招商银行:客服95555、网关支付0571-82739769、电子保函0571-82739710

协会联保:0571-81060872

保证保险:400-153-8889

五、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项目关联成功后,若出现投标撤回、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保证金金额不足、投标人不足三家等情形,保证金平台在开标(投标截止)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10天后,保证金平台自动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保证金。

3.招标人完成中标结果公告后,保证金平台自动退还除中标人外的其他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4.招标人完成中标合同备案后,保证金平台自动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由于各种原因未与投标项目(标段)关联成功的,由投标人在网上自行办理退款,保证金平台自动核对后沿原路退回交款账户。

6.招标项目终止的,保证金按以下规则退还:

(1)尚未开标的项目,保证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所有该项目已收到的投标保证金。

(2)已开标的项目,除招标人要求不予退还外,其他投标人的保证金,保证金平台在收到招标人发出项目终止指令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

7.遇下列情形时,保证金平台将暂缓退还相关投标人保证金:

(1)招标项目(标段)发生投诉的,暂缓退还该项目所有投标人的保证金。

投诉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递交投诉书的,暂缓退还自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诉书的当天生效;投诉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的方式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递交投诉书的,暂缓退还自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招标人暂缓退还指令时生效。

(2)因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约定,招标人要求暂缓退还相关投标人保证金的。

针对银行保函方式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另行按照保函约定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前向相应银行提交书面有效期顺延告知函。

8.(1)除招标人要求不予退还的以及本条第(2)点所列的保证金以外,其余投标人保证金在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招标人退还指令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

针对银行保函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如不予以退还的,招标人应另行按照保函约定向相应银行提交书面付款通知;予以退还的,应向相应银行出具本保函已失效的书面指令。

9.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期前,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将希望延长有效期的意向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将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名单及延长期限告知省交易中心登记并同时报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按延长后计算。

10.除招标人决定不予退还的、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提出暂缓退还的以及因投诉处理需暂缓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外,其余投标保证金在原投标有效期到期后第二个工作日自动退还。

11.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银行基本账户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省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准确地退还。

12.投标保证金退还时,同时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4、拟派项目负责人你在投标截止日由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的情形

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书面告知省交易中心登记后,保证金平台将自动划转相关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再退还给投标人。

投标人以保证保险方式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出现上述情形的,招标人将向投标人进行索赔。招标人应及时登录交易平台在线申请“保险理赔”,填写“理赔原因”,根据保险公司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或向银行提出书面索赔声明。


三、评标委员会组建 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土建施工第TJ02[E3300000007000625002002]招标文件公示

 

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3人,专家6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1:2比例规定随机抽取。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公路施工专业中随机抽取。开标后发现有与招标人存在隶属关系的单位(企业)参加投标的,招标人不得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最终的评标委员会人数少于5人时应补抽专家。


第三章、评标办法

技术通过制评标办法(双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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